地区 | 黑河 |
考试类型 | 下半年 |
层级 | |
招考部门名称 | 黑河市法院系统 |
部门代码 | 2011 |
用人处科室 | 业务部门 |
职位名称 | 法官助理 |
职位代码 | 01 |
招考人数 | 10 |
招考对象 | 不限身份人员 |
学历 | 本科及以上 |
学位 | 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|
专业 | 法学类 |
职位性质 | 公务员 |
性别 | 男 |
工作经历 | |
政治面貌 | |
备注 | 加试审判专业基础知识;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学历;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1人;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2人;北安市人民法院1人;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2人;嫩江市人民法院1人;逊克县人民法院1人;孙吴县人民法院2人 |
岗位最低服务年限 |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、北安市人民法院、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、嫩江市人民法院、逊克县人民法院、孙吴县人民法院为5年(含试用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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